主管单位 雅安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 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编 审 刘剑飞 黄勇刚 饶胜飞
责任编辑 邹和伟
编 校 阚明杰
刊 期 季刊
印 刷 雅安市凌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电 话 (0835)2227267
邮政编码 625000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公报 正文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10:18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水平,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管现代化、创新化发展,结合雅安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综合监管科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卫健委“政治作保障,发展建三地,改革再攻坚,治理防风险,全面争一流”工作基调及按照“123456”(1个行动、2大法律、3地建设、4项治理、5个走在前、6个支撑保障)工作思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监督现代化、创新化发展,以综合监管督察和监督执法为抓手,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和制度执行力度,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压实责任,攻坚克难,进一步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要求,以综合监管制度和机制建设为重点,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依法治卫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不断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一)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雅安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对医疗乱象、“互联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执业自查、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公开、环境保护职责、事中事后监管、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等进行综合监管。持续推进对医疗机构资质管理、人员管理、专项技术运用、医疗文书管理、临床用血等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加强系统内综合监管协同联动,实现监管信息共享,行政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共用。督促指导各县区推动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二)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主动参与全省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建设,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全面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承诺。定期分析监督执法反映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性问题,并进行通报,督促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自我监管。

(三)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比例100%;促进医疗机构从“要我依法执业”到“我要依法执业”转变。推进医疗卫生行业学会依法执业培训制度,进一步督促行业规范发展。加强监管部门与行业组织沟通协作,通过座谈会、信息通报等方式,共享行业发展、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等信息,有的放矢加强监管、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四)加强社会监督。健全监管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公开目录,深入落实“每案结果公开+典型案例发布+大案要案通报”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施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许可信息、监督检查等信息二维码公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公众维权意识。

(五)大力推进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四川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备案,积极推进落实全市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每个县(区)1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对已备案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持续改革创新监管方式

(六)积极配合做好医疗“三监管”。配合医政医管部门积极做好医疗“三监管”工作,完善事前、事中监管机制,推进市、县分级监管与医疗机构自主监管。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数据挖掘利用和监管结果应用,提高震慑力。

(七)构建“互联网+监管”模式。深入实施“互联网+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充分运用四川智慧卫监平台,按照省级工作推进进度安排,逐步实现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互联网+在线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移动执法终端、信用管理、监督员培训及政策法规学习等集归集、研判、指挥、执法、监督“五位一体”的智能执法,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和线上、线下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在2019年推行“互联网+医废监管”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范围,力争在2020年实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在线监管全覆盖。探索生活饮用水,游泳场所、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在线监管模式。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及执法全过程记录仪。

(八)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监管。持续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将日常监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无证行医、非法行医等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与信用公示相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对查实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双公示,与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沟通,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努力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系统监管水平,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九)推进“执法+”模式。按照综合监管制度要求,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推进“执法+专家”,邀请医疗卫生专家参与政策研究、日常监督执法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专家技术支撑。推进“执法+质控”,将质控机构的专业管理要求与监督机构的依法执业要求有效衔接。推进“执法+媒体”,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推进“执法+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执法效率。推进“执法+信用”,加强信用监管的综合运用。

三、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按照国家、省2020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开展医疗卫生、放射卫生、学校、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含消毒产品)等监督抽查,对问题突出的领域重点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全覆盖专项抽查,以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为抓手开展学校采光照明等教学环境达标专项抽查。探索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及时公告监督抽查情况,加强抽查结果分析运用。

(十一)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针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健康四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要求,在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大对消毒产品违法添加、违法宣传问题抽查力度,加强网上备案产品巡查。

(十二)开展传染病防控专项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面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

1. 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类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诊疗隔离、医院感染管理、报告转诊、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及人员防护等传染病防控落实情况,工作制度规范和处置预案、应急物资的储备进行监督检查。

2.继续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按照《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推进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在2020年对辖区内所有一级及以上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综合评价,未定级医疗机构综合评价率分别达到15%,市直管医疗机构达到100%。  

3. 加强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开学前后疫情防控监督执法,结合健康教育“小手牵大手”活动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有效开展学校卫生监督,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春秋季开学和中高考期间等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控制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督促学校加强管理。

4.加强重点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一是对车站、码头人流量大,传染病传播风险大的重点公共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加强落实卫生管理措施,特别加强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二是强化艾滋病监督执法安全套推广和宣传。确保四大类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星级宾馆安全套无偿提供和摆放率达100%,旅店、招待无偿提供达95%以上,摆放率95%,针对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进行规范宣传,让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防艾的重要性、紧迫性、知晓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培训率达100%。三是做好传染病防控卫生知识及卫生普法宣传。 

5.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日产1000吨水农村地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达标率达到100%,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供水单位严格落实水源卫生防护、水质净化消毒、水质检测等卫生管理措施,预防介水性疾病暴发流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全市所有集中供水单位饮用水卫生全达标,杜绝发生水源性疾病。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零投诉、因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播疾病零发生。

6.重点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自检情况、包装标识、洗消剂等索证、消毒效果、设施设备条件、现场卫生条件等方面开展监督执法。主要从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流程布局、卫生防护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对县区工作开展进行指导。

7.保障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依法加强对境外输入疫情防控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十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聚焦主责主业,坚决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监管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备案诊所的监督检查。强化血液安全监督,探索开展采供血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和在线监管。强化学校卫生监督,探索开展学校卫生自查,加强与教育部门信息通报。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和农村集中式供水的监督力度。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推进职业卫生监督,全面消除县区一级职业卫生“零办案”。加大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医疗废物等传染病防治监督;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绩效评价等衔接。

(十四)加强医废监督检查,打赢防疫防污攻坚。继续贯彻执行《雅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推进《雅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落地落实;继续加强医疗废物日常监管,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对医疗废物实施全过程、全到位监督管理;继续开展卫健系统“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对涉及医疗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全省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医疗废物“互联网+”工作;继续推进实施医疗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排放的“三全”工作,对新办机构坚持“三同步”原则,新设立和新建设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和机构主体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建成污水消毒设施的单位,督促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十五)协调配合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按照省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要求,配合食品安全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协助收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各县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培训,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宣传。

(十六)持续推进“双创”工作。雨城、名山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增强创建力量,强化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双创”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举一反三开展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卫生监督“双创”任务,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

四、持续提升行业监管能力

(十七)继续实施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根据国家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进市、县级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市、县分级梳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监督体系短板,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加大对监督机构体系建设的支持。开展 “十四五”时期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研究。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监督实训基地作用,提升实训效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分层级开展综合监管能力培训,持续提升综合素养和技能。

(十八)狠抓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监管理念从监督执法向综合监管转变,锤炼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队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持续开展“12.4宪法宣誓”、“最美卫监人”评选等活动。

(十九)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刑衔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对双随机、专项整治以及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办案等的稽查力度。开展案例评查,编制案例汇编,指导基层办案。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