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荣誉称号人员办理入户所需材料是什么?
1、入户申请表
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2、荣誉称号或获奖证明(省委、省政府及部以上单位或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称号或颁发的证书,难以认定的,由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确认)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档案管理机关的审档记录
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入户人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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