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落实“三项制度” 严格行政执法

来源:
2018-11-1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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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实行阳光执法,保证执法公正,近期,市环保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了《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方案》的实施,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保障了全市环境安全。

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市环保局制定了《雅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重点对行政许可、处罚、行政强制等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绘制了执法程序流程图。要求对权力责任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执法活动的具体要求等相关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市环保局一方面在官方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环境管理、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网上办事”等公示模块,建立了“公众参与”互动平台;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政府“信用中国”综合信息平台,按照信息公开管理的规定,实行全面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与更新。

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市环保局制定了《雅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雅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等。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证据的记录过程,全部在“移动执法系统”内完成,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执法文书“电子化”。同时,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时,如何进行记录的一系列措施也要求规范记录程序。

在重大执法决定时,市环保局严格法制审核,制定了《雅安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要求配备3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负责法制审查、法制培训、法制指导、法制宣传、法制监督、法制考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程序提交该局法制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请该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审议,并聘请思朗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疑难重大案件的审核过程。同时,还根据环保部门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明确了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推进了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同时,还将加强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督促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有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水平的提升。

记者  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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