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后没回原籍上户 20年仍是“黑人” 部门回应:没有捷径可循,只能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回原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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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8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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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成‘黑人’20年了,我想拥有户口,却又不知道怎么办?”近日,现居芦山县的李光秀托人约见记者,告知因没有户口,无法享受国家诸如农村医疗保险等优厚政策的苦恼,询问有没有尽快上户的便捷途径。

  出狱没回原籍 至今无户口

  现年67岁的李光秀,原籍四川南江县。1983年,因为触犯法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在川西监狱服刑。1992年刑满释放后,李光秀至今没回过一次老家。

  据李光秀的委托人杨先生介绍,李光秀刑满出狱时,监狱部门曾告知李光秀,要求她3天内回原籍上户口。然而,李光秀出狱后,没有回南江县老家,而是留在芦山县同当地一名姓杨的男子组成家庭,但时至今日依然没有领取结婚证。

  随着年龄的增大,尤其是国家出台的农村政策越来越优厚,李光秀原有的“有没得户口都一样”的想法改变了。为了能够上户口,她曾委托芦山的家人帮助上户,但因她没有任何资料,无法上户。而川西监狱在李光秀刑满释放时,按相关规定,将相关资料寄到了南江县;虽李光秀多次询问南江县相关部门,但得到的回应是没有收到李光秀的资料。

  先回家上户 再办迁移

  李光秀如何才能上户口呢?6日,记者采访了李光秀现居住所在地的派出所民警。民警介绍,根据过去的规定,获刑人的户口要被注销,直到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带上释放证,按照规定时间,返回原籍上户口。如果本人不愿回家,要另走他乡,只能在原户口地办理后再办理迁移手续。李光秀刑满后没有遵循相关规定回家上户口,导致至今没有户口的结果。

  “在李光秀的上户问题上,没有捷径可走。”民警介绍,李光秀要解决户口问题,必需带上当年的刑满释放证,返回南江县老家,向有关部门说明相关情况,如果释放证已经丢失的话,可找曾经的服刑监狱出具证明材料等,此外,别无其他办法。

  记者 彭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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