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提升预算法治意识 宝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来源:
2020-10-2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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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为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打下坚实基础,宝兴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

学习会上,该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结合典型案例,从理论和实践角度,详细介绍了《条例》修改的目的、意义、任务、主要内容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的认识,增强了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精神、修订原则和具体规定,提升预算法治意识。要依法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要坚持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把法律法规作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新规定,将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到预算审查监督的全过程。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条例》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法律责任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县人民政府要将学习《条例》与当前财政改革紧密结合,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依法安排财政支出,依法公开预决算、依法接受监督,把严肃财经纪律挺在各项财政财务工作前面,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宝兴人大

记者  郑雨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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