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2018-07-04 11:57
浏览:
收藏 打印

答: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是以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贷款利率需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