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提公积金要遭“拉黑”伪造资料要追究刑责

来源:
2017-03-16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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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近日市民咨询公积金相关政策

骗提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信息和行为,将被记入失信黑名单。1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严肃查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伪造资料骗提公积金的行为开展严查严处,对骗提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近年来,为适应形势需要,我市大力支持职工购房需求,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不只是购房,提取范围还拓展到租房提取、亲情提取、重大疾病等情形。但是,近期仍有个别职工使用虚假购房资料等不正当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到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

根据《通知》,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在调查核实清楚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向本市有关部门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向省内其它市()有关部门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向省外有关部门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对用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将严格按以下方法处理:

由相关部门没收其虚假申报材料;限期全额退骗提的住房公积金;将职工骗提公积金的情况书面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抄报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披露其骗提行为;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信息和行为记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黑名单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受理其(含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需要注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请缴存职工切勿轻信不法中介的宣传,积极监督、举报制造虚假证明材料牟利的不法中介机构,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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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有积累性和专用性

所谓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而公积金的专用性是指,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房、房租、大病等规定的情形提取。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高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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