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初显成效 市民坦言更方便 我市公积金“对冲还贷”实施3个多月 已成功办理4000余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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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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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9月1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消息:截至当天上午,我市已成功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达4175笔,约占存量贷款总笔数的28.6%。

自今年5月2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动“对冲还贷”业务以来,受到我市缴存职工的广泛关注。这一便民举措的推出,切实减轻了公积金贷款人员的还贷压力,受到广大市民好评。

市民

还款方式更灵活

节省时间更便捷

9月13日,就职于市区某学校的市民张晓(化名),一大早就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对冲还贷”业务。

“以前每年至少都要跑一次银行,来一次公积金管理中心,太麻烦了!”前几年,张晓使用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每月需要偿还贷款1700余元。以前,张晓每年都要来回于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之间,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后,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其公积金缴存账户提取还贷,节省了时间,方便了市民。“再也不用每次亲自到现场提取还贷了!”张晓说。

与张晓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市民李文新(化名)。就职于我市某单位的李文新于2003年9月申请公积金贷款24万元,用于在市区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期限20年。李文新坦言,自从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自己几乎每个月都会往返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贷、提钱,“太费劲了!”李文新说。

如今,随着我市施行“对冲还贷”业务后,李文新便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对冲”还款协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按时从其公积金缴存账户提取资金用于抵扣贷款。“签订协议后,客户一般只需要在贷款还清时再来一次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相关负责人温玉梅说。

提醒

全市已全面启动“对冲还贷”

要求借款人信用良好

目前,我市已成功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达4175笔。

“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过程中,可委托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从其个人缴存账户(可选择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缴存账户)中扣划资金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足部分再通过银行卡进行补扣。若有多个还款人,还贷顺序可自由选择,第一顺序人账户内公积金划转后,不足部分再划转下一顺序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以此类推,都不足时,再通过银行卡进行补扣。

简单地说,即原来每月缴存职工支付的月供款,需自行前往银行还款后,才能申请支取公积金;而政策调整后,可按月扣缴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作为月供款。

“对冲还贷”的确很方便。不过,也有条件限制。

“现在申请‘对冲还贷’业务只能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且在我中心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借款人的信用良好,申请‘对冲还贷’前没有贷款逾期记录等。”温玉梅说,在申请材料上,若是借款人本人申请,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借款合同即可;若是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共同借款人)共同申请,则需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借款合同即可办理。

目前,“对冲还贷”已在我市全面启动,各县(区)缴存点均可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发生还款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等情况,应在银行重新办理相应的卡或存折后,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的原件到对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窗口进行还款卡号的变更登记。对出现贷款本息已结清,被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冻结,借款人办理了“对冲还贷”协议的撤销业务的情形,“对冲还贷”协议将自动终止。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蒋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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