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办法》明确:“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减少合理收入的补偿,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70%、政府补助20%、医院自行消化10%的比例补偿。增加的财政投入纳入预算管理,保障公立医院良性运转和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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