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材料(居民户口簿); 2、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审验材料、拍摄身份证标准照片); 3、领取身份证(持领证通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