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10月 我市实施丰水期用电激励政策减少企业电费支出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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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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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13日,记者从市经信委电力科获悉,今年6—10月,我市实施了丰水期用电增量激励政策,为企业减少电费支出1800万元。此举对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鼓励企业开足马力生产,促进水电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市是全国十大水电基地之一,全市水力资源蕴藏量1601万千瓦,可建水电装机1322万千瓦。截至2017年底,我市水电装机容量1267万千瓦,投产水电装机规模位居全省第二位。但是,由于电力外送通道受限,加之省内用电负荷增速放缓,我市弃水电量呈逐年递增趋势,2017年我市水电弃水电量超过120亿千瓦时。

今年8月1日,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重点培育工业企业丰水期用电增量激励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从2018年6月至10月实施重点培育工业企业丰水期用电增量激励政策。按照《通知》,该政策通过部分水电站上网电价下浮形成电价空间,对我市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节能减排政策、用电量较大(变压器装接容量不小于6300千伏安)的冶金、化工和新材料等重点培育工业企业,以其月均用电量的80%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的用电增量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03元。

6—10月,我市实施该政策后,对纳入政策范围的工业企业,用电增量部分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03元,政策实施以来共减少企业电费支出1800万元。在丰水期用电激励政策的作用下,1—10月全市售电量达72.7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21.06%,有力助推了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事实上,除了实施丰水期用电激励政策,我市还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实施枯水期用电激励政策。

枯水期用电激励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用电量较大(变压器装接容量不小于6300千伏安)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其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月均用电量的80%为基数,基数内用电量每千瓦时补贴用电企业1分,超过基数部分的用电增量每千瓦时补贴用电企业2分,惠及全市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61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共计2467.33万元,有力保障了岁末年初的工业经济运行。

记者 徐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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