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员办理入户所需材料是什么?
1、入户申请表 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 4、入住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 5、社区出具的雨城区门牌使用卡 查验原件(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含合同备案表)、房管局打印房屋产权档案摘要、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购房合同(含合同备案表)、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按揭购房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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