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11日雅安市应急管理局会同荥经县应急管理局对荥经县红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星煤矿开展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同时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9〕52号)文件要求,对煤矿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督导。
检查组通过询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抽考五职矿长、五职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查阅煤矿制度建设和岗位责任制等方式,依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表对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强调:一是企业严格按照复产复工5项要求全面自检自改,有序复产。二是按照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要求,找准定位,做好谋划。三是深刻汲取“水六井煤矿”违法生产事故教训,加强密闭管理,严禁非法、违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