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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2-21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统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区)、市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8.组织制定县(区)、市级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雅安市统计局2019年重点工作

1.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全市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和保障统计改革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把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党风促政风,努力打造积极进取、敢于担当统计新风气。

2.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科学监测客观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的动力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增长模式,做好经济运行形势研判,为我市加快闯过转型升级这道关口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3. 经济普查工作推进有力。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雅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在荥经县启动了综合试点,大力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按照《四川省单位清查方案》要求,及时收集工商、税务、民政、编办、教育等部门行政登记审批资料近10万余条信息,同时结合上级普查部门下发的部门资料进行认真比对整理,最终形成30916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不包含个体户)清查底册。

4. 有序开展绿色发展统计工作。强化与发改、经信、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搭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门协作机制,向14个市级相关部门发出《雅安市统计局关于商请提供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基础数据的函》,对奇异值和缺失数据点对点再次核实,撰写了《迈入绿色发展新时代——市统计局解读雅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并于5月以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关于协助编制2017年全市能源平衡表的通知》(雅节能减排办函〔2018〕4号),认真收集相关数据,稳步推进2017年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

5. 狠抓数据质量制度化常态化。按照“数据质量年”活动要求,建立《雅安市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积极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投资、服务业等统计领域的方法制度改革,建立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6. 切实建立健全名录库管理机制。以四川“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建立健全名录维护管理组织体系、名录维护更新规范化工作流程制度、名录资料共享制度、名录开发应用制度等,规范名录库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雅安市普查中心、雅安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统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94.2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7.58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医疗保险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及上年结转经费等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694.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2.78万元,占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49万元,占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统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69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49万元,占70%;项目支出208.78万元,占3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4.2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7.58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医疗保险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及上年结转经费等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49万元、上年结转82.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1.4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4.49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医疗保险经费、行政运行经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51万元,占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6万元,占9.3%;卫生健康支出36.88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43.44万元,占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18.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9.94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内设事业单位(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0.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5.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4.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3.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8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它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财政拨款预算,较2018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5%。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公务接待活动,所以减少了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开展各项专项统计调查和经济普查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45%。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加强公车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统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雅安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1.2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39万元,下降2.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雅安市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雅安市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雅安市统计局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办公费:指单位购买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物管费:指单位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培训费:指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7.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车运行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9.工会经费:指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10.福利费:指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1.其他交通费用: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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