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力打赢2019年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杜绝因焚烧农田和果园残留物引发山火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三举措做好禁烧工作,成效初显。
一是加强组织。印发了《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焚烧农田和果园残留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禁烧工作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力度,对农田和果园残留物焚烧多发、易发路段和区域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将焚烧农田和果园残留物纳入村规民约,把禁烧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和农户。
二是加强宣传。利用滚动标语、微信、微博、召开会议、张贴禁烧通告、发放宣传标语、悬挂禁烧宣传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对环境的危害,使禁烧宣传工作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使农民变被动禁烧为主动利用,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人次。
三是加强监管。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秸秆禁烧“网格化”责任体系,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巡查,严肃执法,形成对焚烧农田和果园残留物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拉网式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交通干线两侧等禁烧区域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焚烧行为。
2019年1月1日—4月15日,汉源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02天,优良天数达标率97.1%,PM10平均浓度35.4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40.6%。PM2.5平均浓度25.6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