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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商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9-03-04 17: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雅委发〔2016〕3号)、《雅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推进法治商务粮食建设实施方案》(雅商粮综〔2015〕55号),结合商务粮食工作实际,认真推进2018年度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我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按照市政府赋予我局行政审批(许可)等行政权力职责,经清理,我局无委托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对商务粮食权责清单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经省市多次清理,目前共有行政权力108项,其中:商务行政权力72项、粮食行政权力36项,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 “一体化平台“对外公布。

按照省市《关于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通知》统一部署开展了多次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市商务系统未出台任何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故不存在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现象。

按照国家、省部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我局对商务粮食竞争项目、二手车交易市场等业务工作均按相关规定和办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省、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已建立商务粮食双随机事项的市场主体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库、双随机实施细则。

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全市中介机构报务和管理的意见(试行)》(雅办函〔2018〕32号)要求,加强对拍卖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指导,促进其依法开展业务。同时,根据《雅安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三批)工作方案的通知》(雅脱办发〔2018〕2号)要求,于10月底前完成与雅安市餐饮服务行业协会的脱钩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雅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雅委办〔2017〕138号)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把责任层层压实到基层操作层面,与市政府安委员会、各县(区)商务和粮食主管部门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制定印发了《雅安市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雅安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总预案》、《雅安市商贸流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雅安市商贸粮食流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川委厅〔2016〕87号),雅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成立雅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雅委办〔2017〕17号)职责分工,我局主要抓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行业管理、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准入关口、推进流通领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在中央、省环保督察中,无涉及行业环保整改的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按照《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合同审查制度,相关决策事项均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重大项目及招标事宜均实行公开、公示,凡是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均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市监察局进行廉洁性审查和备案。2018年度我局无行政规范性文件产生,代政府拟草印发的普发性工作文件10件,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按市政府发文程序印发。

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雅府法函〔2018〕109号)精神和要求,我局对2015年-2018年局职能职责范围代市政府拟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自查自纠。经自查,我局代市政府拟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其他行政文件9个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奇葩”文件,并按时报送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报告》(雅商粮发〔2018〕174号)。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商务粮食工作实际,局党委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制定了《雅安市商务粮食局党委议事规则》和《中共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2018年共组织召开了22次党委会。重大规划均按《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雅安市商务粮食局党委议事规则》和《中共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成。代市政府拟草的10个普发性文件均按程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后,完善文稿报市政府审定印发。

我局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建立完善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合同审查制度,相关决策事项均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重大项目及招标事宜均实行公开、公示,凡是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均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市监察局进行廉洁性审查。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过商务粮食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就提交会议讨论和作出决定。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建立完善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法律顾问等制度,并积极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2018年度我局所有相关决策事项(包括干部任免、奖惩、处分、代拟稿、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均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并以《党委会纪要》和正式文件印发执行。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结合商务粮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后工作实际,重点就《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专门向市政府提交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题报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雅办发〔2015〕3号),我市未下达商务粮食执法队伍编制,因此,未建立商务粮食行政综合执法队伍,日常监管以日常(行政)检查为主。积极牵头做好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成员单位在行政执法中查处的涉及违法犯罪的线索,均移交到司法机关进行查办。同时,商务、粮食系统正加强与“两法衔接平台”,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按时报送了《关于2018年雅安市商务执法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情况的报告》(雅商粮发〔2018〕218号)、《关于开展2018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雅商粮发〔2018〕226号)、《关于“两法衔接”工作有关情况调研的报告》(雅商粮发〔2018〕166号)。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办函〔2018〕36号)精神,依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雅安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雅安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雅办发〔2017〕61号)要求,结合商务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双公示”制度》(雅商粮发〔2018〕137号)、《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雅商粮发〔2018〕194号)、《重大商务粮食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雅商粮发〔2018〕162号),逐步建立商务粮食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相关设备,落实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按时报送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总结的报告》(雅商粮发〔2018〕231号)。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由我局办理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坚持“双公示”制度,按照《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双公示制度》(雅商粮发[2018]138号)要求,及时对外公布,在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信用信息公用平台、雅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均能查阅到我办理的企业信用信息。2018年已公开30条信用信息(对外公开29条行政许可办件+1条行政权力清单),1-12月,按实际办理情况,通过平台公示了行政许可29件、行政检查21件、其他行政权力办理2件,无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发生。

我局未建立商务粮食行政综合执法队伍,日常监管以日常(行政)检查为主,安全检查居多数。在日常商务粮食行政执法检查中主要采取持证上岗、联合县(区)执法检查、行政指导、说服教育等公正、文明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无暴力执法行为发生。2018年1-12月,我局共开展典当、二手车市场、拍卖、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回收、粮食等行政执法检查76次(其中安全检查59次),出动执法人员296人次,检查经企业(营户)70家,均无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措施案件发生。

我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日常商务和粮食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商务和粮食执法程序。2018年局机关16人持证人员通过执法证年审,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在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平台中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6人,其中商务行政执法人员12人、粮食行政执法人员4人,所有持证人员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雅安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16名行政执法人员均参加培训,通过考试合格。按省、市制定的行政执法考核规定,我局将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纳入公务员年度重要考核内容,并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我局在代市政府起草涉及商务粮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并按程序规定报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市监察局进行廉洁性审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审定统一印发。我局在商务粮食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中,因无违法案件发生,故无执行行政决定事项。严格履行商务粮食签定的招标、政府采购等合同和协议,无纠纷、判决、裁定、行政复议、仲裁决定事项发生。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18〕8号),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健全局科级以下公务员诚信档案,及时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等相关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已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牵头科室和协办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市监察委制定下发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对照考核评价标准、指标体系、考核内容等进行自查,并按时上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报告。

我局坚持半年、年度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商务粮食工作总结和安排,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对物流、服务业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询问和质询。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商务粮食工作。2018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件,办理的政协委员提案4件。

我局建立完善了《雅安市商务粮食局机关预算管理制度》、《雅安市商务粮食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雅安市商务粮食局资产管理制度》、《雅安市商务粮食局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48个内控管理办法和制度。在商务粮食财政资金分配、规划编制招投标、办公设备政府采购等方面严格程序、制度实施,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加强对局内部权力的制约方面做到了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无权力滥用现象发生。按照市法制办和市政管办工作安排部署,建立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并加入市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管理系统,按照工作群要求,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任何违法行政行为投诉和举报。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商务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雅安市商务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雅安市商务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告公示[2018]2号),并在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局充分利用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雅安之窗、雅安日报、雅安商务粮食局微博(公众号:yasswlsj)等平台发布的商务粮食项目政策、申报条件、资金分配方案、项目招投标结果公示等政务信息,加强便民服务。2018年度,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519条次,其中:外网246条、内网113条、政务微信160余条。重点宣传、解读我市服务业、电子商务、外贸外资、商贸流通发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在推进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重点是做好原地属市商务局系统改制企业、市粮食局系统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推进法治商务粮食建设工作,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雅商粮委〔2018〕30号),按照责任分积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问题,加大预防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我局结合商务粮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推进法治商务粮食建设实施方案》(雅商粮综〔2015〕55号)、《雅安市商务粮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雅商粮综〔2017〕5号),积极推进“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落实。按时报送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期自查情况的报告》(雅商粮发〔2018〕172号)、《关于商务和粮食系统“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自查总结情况的报告》(雅商粮发〔2018〕97号)、《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的报告》(雅商粮发〔2018〕236号)。

我局结合商务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雅安市商务粮食局粮食行政复议工作制度》、《雅安市商务粮食局粮食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并连续三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列入局机关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的重点内容。2018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事项发生。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我局结合商务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雅安市商务粮食局行政执法工作岗位责任制度》、《雅安市商务粮食局粮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雅安市商务粮食局粮食行政执法案件合议工作制度》、《雅安市商务粮食局粮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并认真执行制度。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工作安排部署,建立局领导干部和局中层干部法治档案,并把公务员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成立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雅商粮综〔2018〕208号),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局党委书记、局长分别与各分管副局长、副县级领导干部和各科科长签订《雅安市依法行政责任书》,及时制定印发了《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推进法治商务粮食建设实施方案》(雅商粮综〔2015〕55号)、《局党委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雅商粮委〔2017〕30号)、《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2018年度局机关学法用法计划安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商粮综〔2018〕1号)、《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商务粮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商粮发〔2018〕89号)等工作安排,并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实施。及时召开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工作情况报告。为适应政府法制机构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我局成立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内部机构设置专门设立政策法规与综合科,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职数,承担局依法治理日常工作。每年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经费6000元用于聘请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工作亮点及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个主线抓法律法规的学习。我局主要采取年初制定学法计划,坚持会前学法和每月学一法制度,并将当月要学的法律法规,由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科将相关法规及学习内容通过局OA办公系统发送给每个干部职工供学习使用,积极开展机关学习讲坛活动。全年共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15个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治市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个基础抓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题,认真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培训;以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为重点,结合商务粮食工作实际,采取参加骨干培训与聘请专家现场培训的方式,以点带面扎实抓好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培训,2018年,参加省商务厅法治培训1期,参加各类培训人员达15多人次。

一个重点抓好法治商务粮食建设。认真实施《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推进法治商务粮食建设实施方案》,一是始终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合同审查制度,相关决策事项均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二是坚持“主动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积极推进法治商务粮食建设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能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氛围。

一个关键抓好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以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进一步完善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制度,纳入年度考核工作。2018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局党委书记、局长分别与各分管副局长、副县级领导干部和各科科长签订《雅安市依法行政责任书》26份,并交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科备案建档。二是抓好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商务和粮食主要职责和行政权力范围,我局严格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在日常商务和粮食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商务和粮食执法程序。三是抓好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做好《行政权力目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并结合全市商务粮食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对重大商务粮食决策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局未建立商务粮食行政综合执法队伍,日常监管以日常(行政)检查为主,安全检查居多数,行政执法记录文书不规范。二是商务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缺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质量不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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