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潘素华带队到宝兴县调研督导“农村智能财务管理”试点工作。
在实地检查宝兴县陇东镇试点工作进展后,潘素华同志肯定了宝兴县开展“农村智能财务管理”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
潘素华要求,一是各县(区)财政局长应亲自过问,分管局领导具体督促落实,建立完善乡(镇)“农村智能财务管理”办事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审核流程及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加快推进“农村智能财务管理”工作。二是要规范会计核算具体内容,将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非贫困村产业发展资金、涉农到户补贴(助)资金、各级财政到村支农专项资金、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保障经费,村民自筹自建项目资金、各级组织或单位和个人对村集体的捐助资金、土地出让补偿等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等全部纳入村级账套核算。三是宝兴县财政局要集中精力,将陇东镇打造成全县“农村智能财务管理 ”创新试点工作模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11月底前完成所辖各村前期财务数据清理工作,完成当月会计核算业务,会计核算平台正式运行,12月15日前运行监管平台、公开公示平台,带动各乡(镇)按规范要求开展并完成2018年“农村智能财务管理 ”创新试点工作任务。
在宝兴县陇东镇人民政府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