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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12-03 15: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统筹考虑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养老保险等保障标准调整情况。我市近日根据省上工作安排,从2018年12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即在每人每月93元的基础上增加7元。

此次提高养老金最低标准是本年度第二次调增,大大增强了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还有利于提升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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