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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1-29 1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职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财政金融互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创业创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民营经济税收负担

一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落实民营经济纳税人按上限享受增值税起征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政策。

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落实国家有关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政策,促进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支持企业改制重组的契税、土地增值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将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的服务费用纳入预算。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民营经济融资成本

一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安排资金2,000万元作为政府风险补偿金,与企业助保金共同组成中小微企业助保金池,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安排资金5,000万元,合作银行按1:5的比例匹配贷款资金组成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有效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

二是财经互动支持发展。落实财政金融互动奖补政策,争取省财政厅安排我市2017年度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2,401万元,引导撬动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争取省财政厅安排我市创业担保贴息资金242万元,对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予以贴息。

三是落实鼓励直接融资奖补政策。争取省财政厅安排我市鼓励直接融资奖补资金590万元,对小微企业通过创业板、中小企业板、新三板、发行企业债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给予奖补和贴息。

四是落实担保费补贴政策。安排担保代偿损失补偿资金9,894万元,对符合要求并对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按照规定给予其担保费补贴、担保损失补偿资金等。

三、加大财政资金精准投入,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建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由市政府指定市级财政、荥经县指定荥经国资公司作为次级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3,000万元、2,000万元,委托基金管理人设立“雅安-浙银先进制造业发展投资基金”,用于推进雅安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支持“四上”企业发展,对新进“四上”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贴,对所有在库“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给予不低于200元/月的工作补贴。

三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安排资金1.4亿元支持产业发展,主要用于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改创新、工业企业奖励、科技研发补助等方面。安排资金1,258万元,重点支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创业、就业扶持等项目。

四是发挥政府采购支持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取预留采购份额、评审优惠等一系列措施,加大政府采购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承接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积极推进“政采贷”工作,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

五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医疗机构承接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不给民营经济设立门槛,积极促进民营经济介入投资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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