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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机构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1-02 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机发·明电 2006 号)要求,结合2018年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现就我市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排查

各县(区)民政、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掌握辖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各县(区)民政要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一次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工作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切实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对辖区内各类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民建民营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救助机构等)住房、饮食、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安全状况,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对于手续不全、非法经营的场所,一经发现立即关停。

二、进一步推动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督促福利院、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配备配齐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措施,提高火灾防控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县(区)民政局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深入查改场所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日常值班管理,特别是用火、用电、取暖、用油、用气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对查找出风险和问题,要研究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扎实做好春夏火灾防控。

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各县(区)民政局要组织辖区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责任人、管理人召开会议,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和入驻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要督促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尤其是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养老康复科要定期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要进一步落实好各类养老机构院长负责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机构管理人员要时刻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克服侥幸、麻痹思想,要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夜间巡视制度,预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机构内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监管,一旦发生意外,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要确保信息的畅通,发现隐情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好此项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民政局。

雅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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