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区)民政局、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会福利机构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函》的通知(厅办〔2018〕7号)
雅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