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司法局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四举措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一是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步伐,实现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对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服务事项实行代办、领办制度,为重点项目、特殊服务对象等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二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推进村(社区)依法治理做好服务。“截至目前,全县58个村(社)已经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
三是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相衔接。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开通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绿色通道,申请法律援助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