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经开区经投局,雅电集团公司:
为确保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68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落实。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电网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对区域内转供电主体进行全面摸排,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实行整改销号台账管理制度。从10月起,每月25日前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经开区经投局要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进展情况及台账表格报送我委。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8〕468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