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有助于衡量“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成效,市发展和改革委按照省发改部门及市政府工作要求,牵头开展雅安市县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
在此次试评价工作中,我市共3个县(区)被选取开展试评价工作,分别为雨城区、名山区和芦山县。试评价工作要求在3个县(区)选取部分行政机关、企业、个人和工程项目,对企业开办,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办理施工许可,用电、用气、用水报装,不动产登记,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获得信贷,纳税等7个方面进行调查评定。
市发展和改革委通过召开培训会、电话、网络等形式指导县(区)对系统数据进行填报,并实时跟踪数据填报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目前已完成系统数据的填报、核对及上报,并完成与成都市的数据真实性、完整性交叉核查,等待省级部门的评价结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