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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公安:坚持四个不松懈强化队伍管理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10-11 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队伍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效能和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芦山县公安局坚持四个“不松懈”强化队伍管理。

一、加强政治学习,坚持教育引领不松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为指引,把教育引领作为政治建警的关键,严格考勤考核,将日常时事政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情况、网校测试与年终考核挂钩,严防学习走过场。一是充分发挥党建活动阵地对党员的教育作用,重新装置党建文化墙,组织党员开展“阅读一本红色经典、写一篇心得体会”活动,通过这种活动不但提高了党员党性修养,也丰富了党员文化生活,培养了高尚情操;二是组织全体民辅警观看《厉害了,我的国》《信仰者》《邹碧华》《警花火龙驹》等励志电影,激励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以弘扬革命精神为重要标尺,以老一辈革命家为榜样,自觉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不断开创交管工作新局面;三是结合“放管服”改革20项便民举措,在车管、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党员先锋岗”“文明礼仪示范岗”和“服务之星”季度评选活动,发挥先锋引领作用,推进队伍管理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坚持内务管理不松懈。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推动当前重点业务工作开展,县局及时查找队伍管理和重点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认真研析,并进行整改,将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保证了队伍管理不出问题。一是对日常执勤执法、民辅警着装规范、纪律作风方面等情况,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二是重点查摆队伍中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以及思想懈怠的问题,从严治理内务秩序“脏、乱、差”等问题;三是通过督导检查,对部署不到位、查摆不全面、措施不得力、整改不落实、走过场,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队伍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精细管理不松懈。为了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公安队伍,县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从制度着手,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制定印发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在出台制度的同时,将严格执行制度作为抓落实的关键。一是面对复杂的执法环境,始终将规范文明执勤执法摆在首位,加强民辅警使用执法记录仪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落实维权工作;二是严格做好警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严禁出现非警务时间驾驶警车、警车私用或酒后驾驶警车等违章违纪行为;三是实行指纹签到上下班,落实早点名和每日点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民辅警的政治敏锐性、综合素质和执法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四句话,十六字”要求,从思想上进一步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观念;四是规范和严把数字证书使用制度,做好、做细使用登记情况。通过精细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辅警违纪违法问题,杜绝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的事件发生。

四、加强教育培训,坚持规范执法不松懈。结合当前开展的领导干部素质提升行动,以日常教育培训为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以实战化为出发点,采取理论+实践,通过“轮岗培训”、“战训合一”等模式,进一步增强了教育培训的成效,定期举办秩序、事故、车管、办公室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路面缉查布控、违法车辆查缉、执勤人员站位战术、道路交通事故勘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恶劣天气交通秩序应急管理等实战演练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民辅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勤,树立良好的芦山公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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