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权坐落 |
1 |
/ |
姜文远 张清铣 |
张正远 |
房屋 |
张正远 |
雨城区英模路71号1幢2单元2楼1号 |
2 |
/ |
姜文远 张清铣 |
张正远 |
房屋 |
张正远 |
雨城区苍坪路2号 |
3 |
/ |
姜文远 张清铣 |
张正远 |
房屋 |
张正远 |
雨城区苍坪路4号 |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