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芦山县司法局召集全体党员同志,再次传达学习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会上,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现春宣读《中共芦山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通知》(芦委办﹝2018﹞87号)。
文件要求:一、充分认识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的重大意义;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对未来五年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作出安排部署,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深刻领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实质;三、扎实抓好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四、坚定不移推动市委全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