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将再上新台阶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9-29 15: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8年以来,随着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正式实施,真正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基金管理、定点管理、大病管理的 “七统一”,参保人员享受到了更加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医疗保险待遇得到整体提高。为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经济负担,我市将对按第一档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进行调整,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调整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为92%,一级医疗机构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8%,三级医疗机构为70%,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为55%,省外国内定点医疗机构为45%,报销待遇平均提高7.5个百分点;国产、进口材料在原支付标准上分别提高25个百分点后,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调整后的报销比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