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运峰粉体有限公司 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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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汉源县运峰粉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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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91511823076126558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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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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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汉源县富林镇新黎路4号2栋三单元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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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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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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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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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性质 |
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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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 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汉源县税务稽查部门检查发现汉源县运峰粉体有限公司存在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嫌疑。经查证核实,在无真实交易情况下,该公司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向四川省文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9639.64元,造成该公司少缴增值税39639.64元。 根据国家税收相关规定,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的增值税39639.64元,加收滞纳金15023.42元,截至目前,该公司应缴增值税、滞纳金合计54663.06元已全部依法追缴入库。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