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宝林主持召开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支队政委黎新,副支队长谢雪冰、周晓东及支队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黎新政委对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指出在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并就强化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传达了《关于深入贯彻执行<四川省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的通知》《市局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察”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近年来全省公安民警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件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
李宝林副局长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不仅是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人,要清醒认识当前公安交警队伍管理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保持深度警醒,以更高的标准加强队伍管理。二是要严格落实各项队伍管理制度,进一步转变警风、规范民警日常行为养成,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公安交警队伍,务必认真组织学习《四川省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记分办法(试行)》,各级各部门要利用专题学习会、每周例会等机会,组织民(辅)警认真学习,吃透精神,确保“人人知晓,入脑入心”。三是要强化规范执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勤执法,进一步提高公安交警执法公信力。四是要加强民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注意提醒和督促民警遵守“六项规定”,杜绝涉枪、涉酒、涉车、涉赌等违反纪律、影响队伍稳定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