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市工商局召开中心组(扩大)会,集中强调了中秋国庆期间的廉洁纪律。会议学习传达了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结合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和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学会、协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坚决抵制“四风”问题,遵守公序良俗,廉洁过节,文明过节。要强化监督执纪,严肃问责追究,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会议、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公车管理、值班、报告制度,畅通12315消费投诉举报渠道,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驻市工商局纪检组、市工商局党组分别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了廉洁过节的提醒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