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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09-20 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按照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责任,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围绕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助力打好“三个攻坚战”为重点,突出“改革、发展、安全、绩效”的审计目标,积极深化“穿透式审计”,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探索运用“智慧审计”,实施“1353”审计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助力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建设。截至7月底已完成财政、地税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4个市级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并对15个部门的预算编制及执行、公务卡改革推进以及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同时完成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审计等。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灾后重建、稳定增长、推进改革、保障民生等工作主线,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审计情况看,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灾后重建、民生事项、重点支出等得到有效保障。

——持续推进财税领域改革。“营改增”后及时调整市与县(区)收入分享比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采取措施,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关闭污染企业。落实“放管服”政策,按照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三大攻坚战取得一定成效。在防范风险方面,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隐性债务。在扶贫领域,2017年,全市共筹集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52,206.34万元,有力支持了农村产业发展。

——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政府财力得到有效整合。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动态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积极清理存量资金,财政资金效益得到不断提高。全面公开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财政管理日益透明规范。各部门和单位财经法规意识明显增强,2016年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政策执行、预算执行情况和税收征管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地税部门积极落实财税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为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但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以及税收征管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上级专项资金30,671.22万元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下达,主要涉及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24,844.71万元。二是项目进展缓慢,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如:市林业局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科普教育中心项目、森林防火物资器材购置工作,上级资金早已下达,但项目迟迟未开展。三是部分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专项资金691.45万元沉淀于项目主管部门未使用。四是超范围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如:市民政局将福利彩票公益金市级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公办养老机构运行费补助;市文新广局15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未按预算安排的支出范围使用。

(二)税收征管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仍有缺漏。如:抽查的部分企业少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的人防车位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管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检察院4个部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通过审计,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预决算编制,严格预算约束,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审计结果表明,部门履职尽责、严格财务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预算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门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如:市质监局51.77万元、市政管办57.37万元、市国土资源局223.24万元。二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如:市质监局95万元、市国土资源局195.54万元的往来款项未进行清理。三是专项资金未加强使用管理,如:市质监局挤占项目经费83.17万元、市国土资源局挤占下属企业资金136.28万元。四是无依据使用公款。如:市质监局违规用公款为在职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市国土资源局无依据发放事业人员交通费。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一是财务审核不严,报销手续不完善。如:市质监局5.86万元的原始报销凭证无签字手续。二是账务处理不规范。如:市政管办将收到的部分单位场地费、物业费、水电费、保证金利息共计175.09万元列入“其他应付款”。三是财务管理不严谨。如:市政管办使用外购收据收取窗口单位的伙食费用;市检察院在列支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规定的支出事项时仍使用现金支付,涉及金额14.30万元;市国土资源局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提前支付合同进度款4.2万元,且未按合同约定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4.2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大局,为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按照工作计划,今年继续开展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这一阶段主要对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退、扶贫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较好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但审计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不合规。一是违规使用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3,996.65万元,其中:借给当地国企3,956.65万元,以入股方式借给当地私营企业40万元。二是非贫困户享受扶贫政策待遇。如:汉源县向2名非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万元。三是套取扶贫资金54万元。2016年荥经县宝峰乡、民建乡以“道路硬化工程”名义各套取“2016年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27万元。四是未按规定使用扶贫资金和资产。如:荥经县挪用脱贫攻坚编制费12万元;天全县卫计局将贫困村两室建设资金采购的设备调拨给乡镇卫生院使用,将两室建设资金3万元用于该县老场乡爱国卫生运动。五是部分县(区)扶贫资金结存大、使用率低。如:汉源县财政扶贫专户结存的637.56万元、名山区财政扶贫专户结存的175.62万元都已结存超两年;荥经县2016年收到的150万元产业扶持基金,截至2017年8月尚结存148万元。

(二)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不合规。一是应比选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比选。如:宝兴县蜂桶寨乡民和村通组道路项目、幸福美丽新村项目投资概算都在60万以上,均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未采用比选程序。二是资金管理未严格履行合同。如:石棉县部分项目的技术服务合同多计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和监理费共计2.05万元,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部分完工项目未扣留质量保证金。

(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贷款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一是到期保证金或已取消保证金未及时退还。如:荥经县国资公司收取履约保证金61.89万元,雨城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453.95万元,在工程结束后未及时退还;天全县收取的保证金34.30万元,雨城区收取的保证金43.67万元按规定已取消,未及时清退。二是工程款项支付不合规、支付单据不全。如:铜头引水工程截至2017年7月底,施工I标段预付的工程款尚有680.34万元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扣回;支付II标段第二期计量款1,572.89万元,原始单据无增值税发票。三是贷款资金闲置。荥经县青华片区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于2016年4月29日收到国开行贷款资金22,206万元,因受拆迁工作影响,截至2018年4月底项目还未正式开工,造成贷款资金闲置2年,多承担利息支出1,736.57万元。

(四)部分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善。一是部分建设项目未取得水保手续即开工建设。如:雨城区金安学校建设项目。二是个别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审核把关不严。如:大熊猫国家公园宝兴建设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未完成水土保持审批手续。

(五)未按期完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一是2013年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的子项目—植物资源调查项目要求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二是2014年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的子项目—蜂桶寨保护区绿尾虹雉宣传片拍摄项目要求2015年11月30日完成;三是2015年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的子项目—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大熊猫种群调查项目要求2016年9月底完成。但以上项目截至2017年末都未完成,仍在实施中。

(六)挤占天然林保护专项资金。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蜂桶寨管理局在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单位编制内事业人员工作经费51.85万元。

四、专项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的进展。2017年,雅安市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化补偿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4,386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4,246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户750户。2017年雅安市县(区)两级财政共筹集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9,902.43万元,上年结存8,340.01万元,当年安排支出63,115.07万元,年末累计结存5,127.37万元。同时通过银行信贷、发行企业债券等非财政渠道筹集安居工程资金166,746.61万元,至2017年底,通过非财政渠道累计筹集安居工程资金余额592,236.99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中发现在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收入未及时清缴。

截至2017年末,荥经县租赁补贴结余126.86万元,芦山县规建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累计结转2,819.99万元,都已闲置两年以上;天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尚有经济适用住房售房款292.41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县财政。

2.保障资源分配和退出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骗取保障性住房。如:荥经县1户家庭虚报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骗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雨城区2户家庭通过隐瞒房产信息骗取住房保障待遇。二是部分保障性住房长期闲置。如:汉源县因瀑电移民搬迁和5.12灾后重建安置等原因,截至2017年63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闲置超一年;芦山县2008年至2011年共修建经济适用房62套,因建筑面积小不适应购买者的需求以及“4·20”地震后芦山县住房供大于求等原因,造成61套空置超3年。

3.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监督不严格。

一是项目地质勘察不到位,导致方案多次调整、投资增加。如:大兴顺路村安置房工程项目因地勘报告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符,造成工程开工后多次调整设计方案,原已实施的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的部分区域已划出红线以外。二是项目变更程序不合规。如:穆家村安置房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变更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变更,但建设单位未及时上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不利于投资控制和下一步变更审批程序的完善。三是天全县干田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在限期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完成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四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超过1年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如:汉源县九襄片区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木槿、大木、石牌坊安置点统建房。

(二)强农惠农资金“一卡通”审计情况

今年对雅安市八县(区)2015年至2017年的强农惠农财政补贴(15类19项)“一卡通”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全市共抽查36个部门、77个乡(镇),延伸调查225户农户,发现52个问题,涉及资金9,908.18万元,移送14个事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民政类补助资金95.13万元。

一是2015年至2017年间共向不符合条件的463名对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7.03万元。二是超范围发放或同一人多头享受民政补贴38.10万元。

2.违规使用、发放、套取涉农资金183.89万元。

一是违规使用涉农专项资金35.98万元。二是违规发放、套取耕地地力补贴61.02万元。三是违规发放退耕还林补贴86.89万元。

3.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是骗取财政补贴。如:名山区建山乡用财政资金以农户名义向某保险公司购买水稻、玉米等保险,该保险公司因此获得财政补贴资金10.99万元,建山乡获得保险公司理赔款11.69万元。二是农业保险管理不严格。如:名山区无依据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目标任务下达给各乡镇要求完成;雨城区部分乡镇畜牧站在农户参保和理赔环节履职不到位,未对相关程序进行监管;雨城区财政局、农业局及乡镇政府未协同对农业保险参保数量、无害化监管等进行审核。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雅安市各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政府投资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完成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任务。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全市审计机关对概算总投资117.61亿元的786个项目进行竣工结(决)算审计,累计对概算总投资28.42亿元的3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概算总投资122.13亿元的10个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截至目前,已被采纳并整改的审计建议1,534条,促进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项,废除规章(制度或办法)1个,已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或办法)6个,正在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或办法)5个,促进被审计单位节约资金或挽回损失5.92亿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贯彻落实投融资、执行土地、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方面的问题,涉及项目16个,涉及金额155,144.20万元。

雅安市铜头饮水工程,存在6,144.55万元的资金缺口,因项目业主尚未制定资金闭合方案,将影响项目后续推进工作。截至2018年5月,项目业主正在向市政府申请资金。九龙水库、南外环中段等2个项目在未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雅安市大兴路网因资金不到位、拆迁工作未完成等原因,尚未征用土地36.20亩。

针对以上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截至2018年5月,九龙水库正在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待审批后报国土资源部办理土地审批;南外环中段用地包括在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中已完成用地审批,对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已开工建设,环保部门已进行行政处罚,待行政处罚后将按程序进行环评审批。

(二)工程建设管理、投资控制、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涉及项目22个,涉及金额25,159.15万元。

雅安市大兴路网将总合同拆分成子项目签订设计合同,经审计按计费标准以总合同分析测算设计费为731.04万元,分项合同设计费为925.60万元,多计设计费194.56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雅投公司拆借雅安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资金共2亿元,用于大兴路网征地拆迁费用和归还公司债券。截至2018年5月,已归垫资金6,600万元。

(三)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造成资金损失浪费、资金闲置、未发挥资金效益、存在质量和安全方面隐患问题,涉及项目10个,涉及金额471.45万元。

雅安市铜头引水工程,施工单位对于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下达的质量缺陷现场整改通知书未及时整改回复,过程资料完整性不能及时闭合,导致工程质量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同时,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出勤率均未达到合同要求,到场人员与投标拟派人员不一致,未见相关人员变更手续。截至2018年5月,业主单位已要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

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存在驻现场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出勤率不符合合同要求等履约不力的问题。同时,业主单位在项目管理和监理单位履职履约不到位等方面,存在投入人员不足和重视程度不高等问题,导致监管缺失。截至2018年5月,业主单位对监理单位进行了处理处罚,并将处理结果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同时,业主单位增派了现场项目人员,履行监管职责。

六、审计移送处理情况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共移交市、县两级纪委调查处理事项4个,涉及资金422.85万元,目前已对1人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

强农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审计共移送14个事项,其中:涉嫌虚假投保骗取财政补贴和保险赔偿事项2个已移送雅安市纪委监委,涉及财政补贴116.93万元、保险赔偿446.17万元;移送各县(区)监察委员会12个事项,10个事项为涉嫌虚假投保骗取财政补贴和保险赔偿,涉及财政补贴249.63万元、保险赔偿4.36万元,1个事项为某区畜牧兽医站无依据收取农户能繁母猪入保服务费25.13万元,1个事项为某乡镇村支书个人以集体土地申报骗取耕地地力补贴1.20万元。

政府投资审计共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9件,14人涉案;移送其他部门处理事项2件,涉及金额14.42万元;目前已对单位进行罚款3.195万元,对5人追究刑事责任,10人进行了其他处理。

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管理和其他财政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着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一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承接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二是加大扶贫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督,加快扶贫项目实施。三是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的制度机制,采取措施,严格跟踪问效问责,着力解决融资困难、供地不足等要素保障问题,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市“项目年”决策部署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采取措施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下达时效,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督。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积极清理财政和部门存量资金,并及时合理安排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

(三)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快对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进度,避免项目资金滞留;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及时并安全支付专项资金,同时完善好相关项目台账和档案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效应。积极拓宽融资来源渠道,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度,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尽快运行,带动产业发展。加快建立基金绩效评价制度,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对基金管理责任主体进行考核评价,指导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有利于推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健康发展。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县(区)和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切实纠正问题、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及时到位。部分问题目前已经得到纠正,全面的整改情况,市政府将在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得到进一步规范,审计监督工作也在不断完善,推进全覆盖和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今后我们将继续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拓展审计深度,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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