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雅财采〔2015〕44号)和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雅财采〔2015〕54号)要求,诚邀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参加我局“雅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化能力总体建设(第二次)采购项目”委托组织验收比选。
一、项目名称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化能力总体建设(第二次)采购项目委托组织验收比选。
二、服务内容
(一)项目情况:
1.雅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化能力总体建设(第二次)采购项目内容: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信息化能力建设、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和雅安市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等。
2.资金性质:财政资金;预算金额:¥37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项目建设进度正常,乙方已向我单位提出履约验收申请。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代理服务机构负责完成与本项目履约验收相关的所有组织工作,即至包括组织形成履约验收小组(邀请不少于3名政府采购专家组成)、组织制定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履约验收执行、组织履约验收形成报告、组织验收相关人力和物资等。
2.报价:以上所有履约验收内容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比选报价中。
3.服务标准:符合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雅财采〔2015〕44号)和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雅财采〔2015〕54号)要求。
4.履约验收地点: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5.履约验收时间要求:自采购人确定中选人起15日内组织完成所有工作。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目录中;
(二)工作业绩和综合服务质量优,无被通报和不良记录者。
四、比选评审方法
低价法,即符合资格要求,响应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
五、递交比选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18年9月28日18:00。
递交方式:报价资料彩色扫描,发送电子邮箱。
报价资料内容:
1.报价函(见附件);
2.单位营业执照;
3.单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目录中”网站截图;
4.“符合资格要求,响应服务要求”承诺函;
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六、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电子邮件:scyashbj@sina.com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7日
附件:
报价函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我单位针对贵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化能力总体建设(第二次)采购项目委托组织验收比选的内容,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单位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比选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