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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蜂桶寨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9-17 16: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大熊猫为代表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自然生态环境为主的自然保护区,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调查保护区内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区域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3.组织或协助开展以大熊猫为主的珍稀野生动植物科学研究工作;

4.开展保护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植物和自然资源的宣传教育;

5.查处发生在蜂桶寨保护区内的各类行政案件;

6.组织开展生态旅游、观光等活动。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宝兴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自然保护区工作实际,狠抓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十九大报告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精心组织安排了各项学习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和征订学习资料,在全局上下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潮。

2.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在着力推动学做结合上实现常态制度化。注重运用多种有效方式开展学习,强化经常性学习的制度保障。建立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分头领学、专题研讨等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保障学习常态长效。二是在持续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局领导班子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争做坚定信念、忠诚于党的表率,争做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的表率,争做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表率。三是在抓实抓好党支部建设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了“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党支部主题党日作为党内经常性教育的重要载体。

3.切实加强资源管理,辖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认真实施天保工程,加大管护力度。年度招聘森林管护员44名,制定了森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层层落实了管护责任;全年共派出人员8600余人次,对辖区进行了全方位巡护,制止各类违法行为20余人次,实现了全年无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发生。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清理乱占林地。按照省市关于环保督察的要求,我局对辖区进行了全方位、地毯式的巡查,共派出人员320余人次,确保了辖区内无违法占用林地情况,同时对75个周边矿山及水电项目的边界范围进行复核,对其中3个处在保护区边界上的矿区责成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整,完全调整出保护区。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拆除了保护区成立之前所建炸药库2个。三是加大巡护监测力度,积极救护病饿野生动物。利用无人机、红外相机等巡护设备,在锅巴岩核心区域开展了野生动物活动情况全天候监控。再次拍摄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雪豹影像资料,救护受伤大熊猫1只。四是实施好中央财政能力建设和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通过实施项目,全面提升蜂桶寨自然保护区能力和水平,推进保护区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经营规范化、社区现代化建设。

4.主动作为,科研宣教成果丰硕。在全省率先完成实施大熊猫重点区域种群调查。派出技术人员1460人次,完成了辖区内重点区域大熊猫种群监测野外调查样线127条、大熊猫栖息地生态监测样线28条,收集大熊猫DNA样品32个,为大熊猫保护决策提供了详实的科学数据。在野外摄到国家一级保护绿尾虹雉和雉鹑从孵化到出雏全过程的影像资料。首次在辖区发现了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独叶草。和西华师范大学、省林科院等相关科研单位开展了绿尾虹雉繁育、宝兴模式植物调查、宝兴模式植物培育等研究。与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大熊猫及其伴生动物进行科研合作。协助野性中国自然影像学校开展自然摄影训练营,首次使用网络直播方式将训练营授课内容进行展示,极大地提高了蜂桶寨保护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和四川省野生动物调查保护管理站联合主办“中国首届绿尾虹雉保护研讨会,四川省林业厅向保护区授予“四川宝兴绿尾虹雉保护研究中心”牌匾,组建了绿尾虹雉科研专家团队,国内多家媒体对研讨会情况进行了原创性报到。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月”、“爱鸟周”和日常宣教活动。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加大社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生态保护氛围,提升周边社区群众的保护意识,支持野保工作。全年向周边社区群众发放印有生态保护相关的围裙1500件、环保手提袋800个、文化衫1000件、日历3000份、宣传画册300册,提高了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营造了浓厚的生态保护氛围。

5.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治理,接受环保督察检查。环保督察期间,我局接受督察、督办、交办和自行清查出的林业自然保护区涉林环保问题整改事项7项。对于问题管理局不回避,制定措施加快整改。一是紧扣时限抓整改,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明确责任、挂图作战。在规定时限内能迅速见效和完成的,迅速行动,立行立改;整改周期较长的,倒排时序,加快推进。对突出环保问题事项,按照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完善手续的思路推进整改,对违规违法环保项目,坚决予以关停。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紧拎在手、靠前紧抓,抓调度、抓落实、抓督查。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统筹有度、措施有力、推进有序、落实有效。三是部门联动抓整改。同宝兴县林业局等单位强化沟通协调,将宝兴县水电、矿山以及旅游区全面上图,并在县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工作。四是通过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狠抓项目源头控制,将项目监管纳入项目建设全过程,实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验收,做到全程跟踪监管。

6.履职尽责,配合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相关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市、县大熊猫国家公园推进领导小组要求,加强资源保护,不断挖掘区内大熊猫文化,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配合做好资料收集、勘界打桩等工作。

7.力帮扶联系村脱贫攻坚。继续与市直机关工委、宝兴县水务局共同联系帮扶宝兴县蜂桶寨乡民和村。为顺利实现民和村本年度“摘帽”,管理局积极筹措帮扶资金,落实帮扶项目,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个到位”。做好单位选派“第一书记”的后勤服务和管理工作。为“第一书记”进行体检,解决好食宿、交通和办公场所,及时兑现补助待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到了各项待遇及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定期或不定期“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了支部联建帮扶活动,全年管理局领导班子深入民和村达40人次。制定了《宝兴县蜂桶寨乡民和村脱贫攻坚帮扶科技培训计划》、《蜂桶寨管理局“一帮一”帮扶计划》等工作计划,联系专家为民和村举办农民夜校11期,组织贫困户学习考察40余人次。目前民和村已经通过市级验收,预计能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8.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对管理局原局长的离任审计工作。受市委组织部委托,2017年10月至11月,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董伟同志200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管理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进行审计。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确保了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二、部门概况

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21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19万元,占65.96%;其他收入414.05万元,占34.04%。

2017年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22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27万元,占16.91%;项目支出1018.16万元,占83.0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85.6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7.26万元,增长50.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2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32万元,增长2.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6万元,占4.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0万元,占2.96%;节能环保支出58.47万元,占11.31%;农林水支出395.68万元,占76.51%;住房保障支出15.11万元,占2.92%;其他支出10.45万元,占2.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7年决算数为2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5.30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 (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2017年决算数53.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按进度继续实施。

5.节能环保 (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5.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按进度继续实施。

6.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75.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按进度继续实施。

7.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2017年决算数为192.49万元,完成预算116.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国家自然保护区项目按进度继续实施。

8.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27.55万元,完成预算21.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是按10年期规划的,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对项目后期实施的影响,项目在实施前期预留资金以保证项目后期顺利实施;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资金到位较晚,项目实施方案2017年底已上报待审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15.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2017年决算数为10.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重新申请已清理存量资金用于支付项目质量保证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5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3万元,占8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占12.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执行公务活动,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5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维护、用油等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4人,共计支出0.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科研院所及大学科研项目合作等支出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01万元,下降71.1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相关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587.7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对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评价结果进行公开,二是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公开单位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评价结果,二是积极研究并开展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制度体系。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0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1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管理制度、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4分)

4

自然保护区管理(4分)

4

自然资源保护、调查、监测、(4分)

4

科学研究开展(4分)

4

自然保护宣传教育(4分)

4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天然林森林管护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生态效益

8

8

可持续效益

8

8

使用效率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9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资金、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

13.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14.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管理、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指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项目。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财决公开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财决公开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财决公开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财决公开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3.财决公开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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