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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赴广元绵阳督导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8-09-17 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9月13日至16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组长韩勇一行赴广元和绵阳开展下沉督导,实地走访了解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督促问题整改。

“涉黑恶案件有没有做到一案三查?”“群众举报线索有多少?”“现在社会治安如何?”……下沉督导期间,督导组深入广元市七盘关检查站,朝天区转斗镇黎明村,利州区南河街道农产品交易中心,昭化派出所,剑门派出所,旺苍县扫黑办、纪委、公安局、水务局、嘉川镇,以及绵阳市梓潼县文昌镇等地,查看相关资料,约谈有关人员并听取有关专案督办情况汇报,仔细询问了解治安防控、线索摸排、案件办理、农村治乱、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等工作情况,认真倾听当地群众的意见,督促当地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督促改,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和更大的胜利。

督导组还分别听取了广元市委市政府、绵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汇报,指出了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普遍问题,通报了督导组在四川开展督导以来的工作情况。

韩勇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以更强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要进一步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要畅通举报渠道,创造好的举报环境,打消群众举报顾虑,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一些大要案和重点案件,要提级办理或异地办理,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案件,排除办案干扰,在查处案件上见实效。要进一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一案三查”要求,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联动,对每一条有关“保护伞”的线索都不放过,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坚持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治理农村乱象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农村宗族恶势力和农村村霸、乡霸,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促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要将治理行业领域乱象同弥补行业审批短板结合起来,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起来,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扫黑除恶与治乱齐头并进,特别要把治乱纳入重要日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

广元市和绵阳市分别表示,将按照督导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补齐工作短板,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记者 刘春华)

转载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来源地址:http://www.sc.gov.cn/10462/10464/10797/2018/9/17/104590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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