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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8-09-14 12: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雅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统一组织协调雅安全市标准化、计量和质量工作及特种设备监管的国家职能机构。负责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承担国家、省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统一编制并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产品质量抽查结果的处理,监督管理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鉴定;负责全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强力推进雅安质量发展。

(1)认真履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制定印发《雅安市推进质量发展(2017-2020年)实施意见》,狠抓质量创新、质量标准、质量品牌、质量诚信、质量惠民、质量教育“六大工程”,切实提高雅安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我市在省政府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中取得“B级”较好成绩,在全省的排位较上一年度递进1位。组织开展对县(区)政府质量考核,完成质量分析和统计等工作。

(2)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提升“雅安造”的质量效益。抓好“四川名牌”的培育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提升“雅安造”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市雅化集团的“雅化牌工业炸药”等31个企业的产品(服务)获得第十二届“四川名牌”称号。

(3)积极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在省局和省标准化院的支持下,认真开展童鞋和雅茶质量对标提升行动。我市雅安金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金兜兜牌儿童皮鞋被省质监局认定为四川省质量对标提升达标产品。

2.大力夯实质量工作基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1)坚持标准引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四川一名微晶开展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顺利推进,申报“汉原县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获国家标准委批准,芦山县“思延乡猕猴桃”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项目通过省质监局考核验收,“乐英乡高山生态茶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修订《蒙山茶》国家标准体系,制定《雨城区民宿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6个区域性地方标准。

(2)坚持为民服务,深入推进计量惠民工程。制定印发《雅安市计量发展2017年度实施计划》。突出安全、民生、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民生计量检定、社会诚信计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管;开展定量包装和过度包装专项监督检查。一年来,检查加油站122家次、市场、超市、经营户2267家次,检验检测机构27家次、机动车安检机构10家次;抽查生产企业77家,检验样品150个批次。维护了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围绕建设生态强市,着力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和地标产品培育申报工作。荥经县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通过考评验收,天全、芦山两县申报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工作顺利推进,促进了我市有机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85张、从事有机产品生产企业61家、有机产品生产基地18个,有机产品实物总量达到6123.6吨,认证面积4156.4公顷。开展“雅安藏茶”“石棉黄果柑”等6个特色产品培育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促进了雅安特色产业的品牌建设。

(4)坚持真抓实干,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围绕脱贫攻坚着力在服务、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方面,全力提供品牌创建、标准制定、检验检测等支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目标任务,全力帮扶荥经县新添乡太阳村,帮扶工作成效明显。目前,太阳村20户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最低为4603元,最高为23960元,太阳村能按期实现村摘帽人脱贫的目标任务。

3.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1)强化监督检查,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到位。完善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监管行为,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以“电梯安全攻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三大战役为重点,突出开展重点场所(施工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备(电梯、超高压水晶釜、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时段(各节假日前,汛期,全国两会、省市党代会、省市两会、党的十九大等重大会议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超高压水晶釜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气瓶充装乱象得到遏制。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5次,有效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全年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35家次,检查特种设备2045余台,排查安全隐患362起,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65份,立案查处28起,处罚金额37.94万元。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强化监督抽查,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执行省级皮鞋、烧结砖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280个批次,执行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328个批次,促进了“雅安造”产品质量稳步提升。以食品相关产品、建材产品、危化品为重点,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全覆盖监管,推进企业落实了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了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严格行政执法,大力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质检利剑”行动,突出农资产品、儿童玩具、汽车配件、建筑和装修材料领域加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及经营户670家次,立案查处41件,结案39件,有效维护了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地条钢”生产、加工等不法行为,联合经信等部门开展钢材市场专项检查,检查涉钢企业11家次,钢材经营户132家次,抽样钢材62组,坚决杜绝“地条钢”的出现。着力抓好纳入生产许可范围危化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了生产安全。加强12365平台建设,受理举报投诉15起,消费者满意度达98%。

4.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1)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国家茶检中心成功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能力建设现场验收,正式挂牌运行,为雅安、四川乃至西南地区茶产业发展构建起了强有力的检验检测技术平台。

(2)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对4家检测机构实验室、8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认证监督检查和资质认定评审监督,对2家机构变更进行了考核审查,促进了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依法合规运行。

(3)依法开展检验检测。一年来,执行省级、市级监督抽查496组,接受社会委托检验1128组。检测各类计量器具72690台(件),检定强检各类计量器具43685台(件),停征强制检定收费共计508.16万元。检验特种设备3854台(件)。

5.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质监队伍。

(1)履行主体责任,建设钢班子、铁队伍。完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坚持每周发送“牵衣扯袖”提醒短信,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2)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率先在全省创新推出依法行政“账图模式”,并在雅安成功举办全省质监系统依法行政账图模式试点现场会。该模式建立起单位、部门和岗位三级法治台账72册、技术规范台账905项,绘制岗位法治导图58张,涉及事项1049项,有效推动了法治和业务的深度融合,促进了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岗位操作可视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部门概况

市质监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33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2.92万元,占68.11%;事业收入654.29万元,占27.98%;其他收入91.38万元,占3.91%。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58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67万元,占68.5%;项目支出812.89万元,占3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92.9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17万元,增长3.9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6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38万元,增长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6.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0.31万元,占84.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77万元,占7.97%;医疗卫生支出64.61万元,占3.99%;住房保障支出56.93万元,占3.52%;其他支出6.07万元,占0.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决算数为4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决算数为453.34万元,完成预算91.48%。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决算数为205.24万元,完成预算92.32%。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决算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决算数为12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决算数为1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96.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项)决算数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决算数为16.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34.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1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决算数为17.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56.9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决算数为6.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8.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98万元,完成预算69.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74万元,占9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占5.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74万元。主要用于质监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8.46万元,下降44.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87人,共计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政府、省局和各地市州县区质监部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56万元,下降55.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质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75.38万元,比2016年减少1.35万元,下降1.7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质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质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0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绩效指标表不够全面,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给后续绩效跟踪、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目标的比对带来困难。二是单位内控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强化项目执行过程的跟踪、监督与检查,加强后续科学监管,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不断提升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4

明确性(5分)

4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

(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下属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标准化管理: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缴纳医疗保险。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缴纳医疗保险。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度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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