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经开区经投局,雅电集团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我委以往下发文件中原有规定与此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此文件为准。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8〕369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6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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