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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召开“2017年度商事审判十大案事件”新闻发布会

来源:雅安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18-08-21 10: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作用  保驾护航雅安发展振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做好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工作的通知》及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雅安中院民二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事件一:制订《关于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为雅安实现追赶跨越发展振兴保驾护航

关键词:民营经济司法保障

十九大报告鲜明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进行了重大决策部署。目前,我市民营经济已经成为稳增长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也存在规模不大、市场主体“小散弱”、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和短板,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对于雅安实现追赶跨越、发展振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雅安中院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省、市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和上级法院有关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分析研判全市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基础上,结合雅安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2017年12月,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订印发了《关于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

该意见从“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推动和改革探索,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三个大的方面,列举十一条司法服务与保障的举措。分别从提供便捷优质的立案到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战;从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到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调研;从加强法治宣传、引导民营经济主体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到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优化民营经济环境的信用保障等各方面,为法院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找准了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同时,注重司法政策的准确把握和运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相关案件,维护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主体创新创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升“雅安造”产品核心竞争力,为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事件二:会同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监分局,协商建立金融纠纷案件协调工作机制

关键词:金融纠纷 协调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严防不发生系统金融风险底线。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雅安中院多次与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监分局就建立金融纠纷案件协调工作机制进行协商,最终联合签订《关于建立金融纠纷案件协调工作机制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备忘录》决定成立金融纠纷案件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金融纠纷案件协调沟通和处置,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形式进行相关工作的沟通交流;加强对信息的共享力度,法院和金融监管部门对可公开的信息及时信息共享,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促进金融业平稳有序发展;在案件受理、处置中依法引入诉调对接程序,三是诉调对接制度,依法引入,及时调解;四是业务培训制度,开展金融专业知识和法律审判实务专题培训,加强涉金融、司法业务双向交流,互补短板,相互促进;五是风险防控制度,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该工作机制的出台必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雅安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严守不发生系统金融风险底线。

案件一:做好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工作

关键词:军队和武警 有偿服务 司法保障

党中央、中央军委作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战略部署后,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做好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工作的通知》(法〔2017〕55号),省法院也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雅安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积极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工作责任的落实。在做好一审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对于涉及该类案件的二审,雅安中院积极地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涉军队停偿上诉纠纷。

如,2018年5月,雅安中院开庭审理上诉人成都某公司与被上诉人雅安某涉军单位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立案争议的标的额为488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雅安某涉军单位支付成都某公司各类款项合计277万余元,二审中双方围绕代扣医保款、风险金、房屋及设备折旧款是否有应支付法律依据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承办法官在休庭期间就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有力解释和说明,并就双方进行调解的基础进行了论证,争取双方就争议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实现了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和有机统一,也为后续做好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工作开了好头,树立了样板。

案件二: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借用资质(挂靠)关系双方对第三人的责任承担方式中的运用

关键词:违规出借资质合同相对性原则

2017年9月,雅安中院开庭审理上诉人重庆新绿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龙学明、代军、马林志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争议的标的额不大,但案涉四川省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移民安置永定桥水利工程。二审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对涉民生工程案件的审理的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衍生的买卖合同案件适用统一裁判尺度,准确确定违规出借资质、借用他人资质承揽工程的单位和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和范围,改变之前不甄别案件实际情况,随意判决违规出借资质承揽工程,违法转包工程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思维模式。

下一步雅安中院法院民二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合同纠纷类等商事案件审理工作:

(一)抓好作风建设,着力打造第三审判团队干警新形象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对全庭人员开展司法作风和清正廉洁教育,努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增强商事审判工作的公信力。

(二)夯实理论基础,提升商事审判能力

注重从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办案能力、调研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深化商事审判理念,力求通过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保障商事审判队伍始终适应形势发展需求。提高运用商事审判理念指导个案裁判的能力和依法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能力。加强对经济、金融等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进对商事交易惯例和新生交易模式的关注和了解,准确认定交易表象背后的法律关系,引导行业和市场的规范发展。

(三)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引领示范功能

适应因经济发展下行、灾后重建遗留纠纷的新常态,依法审理好房地产纠纷,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衍生的买卖、租赁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指导,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全市重大工程项目案件,依法服务和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有利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审判程序和方式,坚持推进民商事案件类型化审理,统一规范裁判尺度,提升化解纠纷的三个效果。

以上就是雅安中院民二庭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发布内容。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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