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8-20 15: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史加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公务员心理健康体系的建议》(第26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转型不断加快,各级公务员面临的挑战增多,承受的心理压力也越来越大。特别是我市公务员,在经历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后不到5年的时间又经历了“4﹒20”芦山强烈地震,地震的心理创伤来不及调适就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工作强度、工作压力与日俱增,导致部分公务员心理压力难以纾解。近年来,组织人社部门重点抓公务员的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各类培训中,一是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公务员心理健康意识。在连续五年的人才递进培训中,都融入了心理健康方面的培训内容,开展拓展训练等活动;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全员网络培训中,有关于心理健康方面选修课题供学员选学。二是把党性教育与心理疏导结合起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培养乐观豁达的良好心态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三是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利用机关群团组织,开展健康讲座、拓展训练、兴趣小组等活动,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提高个人修养与创造良好环境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市卫生计生部门也利用行业优势,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在市精神卫生中心组建了一支具有资质、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队伍,开通了心理咨询热线及心理咨询预约服务。

您在提案中从公务员群体心理健康状况、影响公务员心理健康的原因以及构建公务员心理健康体系的可行性三个方面详细地阐述了搭建公务员心理健康体系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建议。根据提案建议,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卫计委和市总工会,结合各部门职能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公务员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关爱公务员群体的心理健康。

一是认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目前各行业都高度重视心理健康问题,积极进行心理健康干预,市精神卫生中心在原开展免费向广大人民群众开放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以及世界精神卫生日和世界睡眠日开展的街头义诊和知识宣讲基础上,主动走进机关(单位)、乡(镇)、社区为公务员等各类群体开展专题心理健康知识的宣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各级公务员主动关注、自觉学习心理健康知识。

二是积极抓好公务员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继续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突出加强干部心理健康教育,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中安排相关课程。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内部报告等方式定期安排相关内容,帮助干部增强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健康素养,正确认识、妥善对待自己和他人的心理健康问题。

三是建优建强心理咨询队伍。市精神卫生中心继续加强心理咨询队伍建设,加强心理咨询骨干的培养和培训,建设一支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心理咨询骨干队伍。在专业人才不足的情况下还可与有关社会组织合作,组建一支通过自学并且顺利结业开展相关工作的业余心理咨询队伍。积极探索在人员较多和业务性质特殊的部门(比如公安、法院、检察、城管等)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定期为干部职工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做好心理咨询热线及心理咨询预约服务的宣传,让心理咨询热线耳熟能详。

四是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档案。目前各单位每年都在开展干部职工的健康体检,在体检项目中都未涉及心理健康体检。可指导各医疗机构健康体检中心在健康体检项目中增设“心理健康测验”项目。市精神卫生中心也可以通过与各部门合作,开展健康体检心理测验工作,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心理健康水平。

五是激发公务员保持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注重通过思想鼓舞,尤其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改革推进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政绩考核、业务素质考核等多方面、多维度的考核方式,切实提高干事创业激情。

六是充分营造有利于保持公务员心理健康的环境。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创造条件,耐心听取干部意愿诉求,尤其在干部工作、生活和家庭出现困难、思想出现困惑时,及时交心谈心、释疑解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心理健康。各级工会组织切实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心理健康,加强人文关怀,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舒缓紧张情绪,减轻公务员职业压力,为公务员营造一个轻松、和谐的“大家庭”。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