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文明办、发经局、财政局、民宗局、公安局、人社局、环保局、总工会、国土局、林业局、卫计局、工商局、文新广局、团委、妇联:
2018 年1月,民政部等16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6月,省民政厅等16个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转发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民发〔2018〕84号)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