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市域交通系统的安全与畅通,民革雅安市委在经过多次认真调研后,于去年的市政协四届一次全会上提交了《关于在城市规划中建立交通影响评价机制的建议》,结合其他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建议在城市规划中尽快建立交通影响评价机制。
作为承办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针对建议意见,多次与市政协委员进行沟通对接。根据市住建局回复,目前,我市虽无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相关制度、规定,但在城市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工作中,已开展了城市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等相关工作。
为什么要建立并巩固交通影响评价机制?
“群众多次反映主城区雅州大道山水豪庭小区的进出口大门存在安全隐患。我们经过调研后发现确实如此,该小区将进出口大门直接开设在红绿灯路口,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市区,诸如这样将大门设在狭窄的异形路口的情况还不少。”市政协委员董敏雷介绍了民革雅安市委提交提案的前因后果。
他还举例,在绿岛路熊猫广场,进出口设置不合理,较长路段无过街设施,也没有机动车停车位;雅州廊桥的进出口十分狭窄,上下班高峰期经常造成交通拥堵,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出行生活。
同时,姚桥新区的多个大型商住区其配套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造成车辆乱停乱放;部分道路功能区规划不合理,容易导致交通拥堵。
“现在,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对道路交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寻求保障道路交通服务能力,释放城市发展空间迫在眉睫。”董敏雷表示,数据表明,截至2017年12月,雅安主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近12万辆,且年均保持17%增速。
如何保障道路交通服务能力?民革雅安市委提出建立交通影响评价机制的建议。
交通影响评价机制,是指在开发项目的立项或审批阶段,定量分析项目建成或土地利用变更后对交通的影响效果,并确定相应的交通改善措施,以减少项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项目开发引发的周围道路交通压力,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
“国内外经验普遍认为,最为有效的方法,是将‘交通影响评价’等措施引入城市建设项目的前置程序,保障建设项目对城市交通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提高城市规划和建设在经济发展决策过程中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董敏雷道出委员们为撰写提案报告所收集的资料。实际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等国内大城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开展道路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省内成都、绵阳、南充、泸州、德阳等地也先后开展了道路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有效缓解了土地利用与道路交通矛盾。
在提案中,委员们列举了我国大量的成功案例。“这进一步佐证了我市建立交通影响评价机制的必要性。”董敏雷说。
针对建立并巩固交通影响评价机制提出了哪些建议?
在提案中,民革雅安市委提出:“由交通管理部门为主导,涉及城市规划和住建管理部门、项目投资方、项目设计方和评审机构的多方评价实施团体;交通管理部门要监督指导评审机构对项目设计和建设方案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得出准确可靠的交通评价结论,就潜在不良影响和项目可行性进行研讨,对设计方案的缺陷进行指正,对未来交通组织方案提出相应建议。各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将项目建设对交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畅通。”
提案提出,制度制定后,贯彻落实也是关键。建立地方性法规,在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中加入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要求,指导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这是民革雅安市委为保障评价制度发挥实效提出的立法建议。
民革雅安市委还提出,根据自身发展特点,雅安应制定交通影响评价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使得交通影响分析能够不断适应我市城市交通和经济发展,强化政府作为城市发展政策实施主体对经济建设的管控作用。
市住建局城乡规划科工作人员李海超表示,委员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建立规范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强化部门统筹、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强化政府管控能力”等建议十分及时,符合我市中心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需要。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根据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在务实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下,借鉴成都、绵阳、泸州等市的经验,联合市交通、交警等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
同时,将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在各建设项目方案阶段,要求建设单位深化地块交通组织设计并提交相应图件资料,在专家审查及征求各部门意见时,请专家以及交通、交警等部门就项目交通组织提出科学可行的建议意见,以确保项目的交通组织符合城市发展需要。
“市住建局与我们多次交流沟通,并采纳我们提出的建议,非常好。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跟进建立交通影响评价机制的情况。”董敏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