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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第八项、市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雅安市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01 09: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虽然全省已初步建立起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但在一些地方实施过程中存在考核走过场,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的问题。如,广安、达州、眉山、资阳等4个市在四川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但在当年省政府市(州)目标管理环境保护考核中得分仍然接近满分。在四川省2016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考核中,19个市(州)得分相同,并且均超过考核设定的最高分值。(省整改任务第八项)

责任单位

雅安市督促检查和目标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人

杨丕樵

联系电话

2852018

整改目标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目标体系,强化目标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确保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落地落实。

整改措施

1.根据国家考核指标和省考核指标变化同步调整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指标,突出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特点,进一步优化年度考核指标设置。

2.严格执行《雅安市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雅安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暂行办法》,将环境保护目标分解到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

3.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出台《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将环境保护考核结果与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任期)综合考核挂钩。对企业发生环境保护重大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人员年度(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能评定为优秀,并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经营业绩考核扣分或降等处理。

4.2018年8月底前,出台《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行动方案目标考核细则》;2018年8月底前,出台《雅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试行)》。

5.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并与领导班子的优化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雅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6.当年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地区,党委、政府负有重要责任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加强环境保护专项考核与县(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对接,强化激励和约束导向,确保相关考核结果总体一致。

7.出台《雅安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持续优化年度考核指标设置。2017年度,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的考评权重达到年度目标权重的9.2%,高于省委、省政府对市(州)9.1%的考评权重。2018年度,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的考评权重将继续略高于省委、省政府对市(州)的考评权重,并依照省上考核指标变化情况,同步进行调整(目前,省上暂未下发考核指标)。同时,在年度绩效目标考评中,继续对“生态环境保护”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进行“一票否决”。

2.继续严格执行《雅安市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雅安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暂行办法》。2017年,印发了《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及市级有关部门2017年度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雅委绩办〔2017〕6号);2018年,待省上下达环境保护考核目标任务后,赓即分解下达各县(区)党委和政府、经开区和市级各部门。

3.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环保工作目标考评。已印发《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雅组发〔2017〕9号)和《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雅办发〔2016〕50号),将环境保护考核结果与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任期)综合考核挂钩。明确企业发生环境保护重大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人员年度(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评为优秀,并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经营业绩考核扣分或降等处理。

4.按要求制定印发相关文件。2017年9月5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雅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规定的通知》(雅污防三大办〔2017〕64号)。已制定《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行动方案目标考核细则》印发稿,待印发。

5.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将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情况纳入党政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制定《关于组织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选干部配班子、引人才聚智力、严考核强监督。严格执行《雅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统一安排,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有关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12宗矿权问题进行了调查,提出了初步问责建议,并上报省纪委。

6.强化激励约束导向。在每年年度考核工作中,明确对重大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生态环境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作为“优秀”等次人选,并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确保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总体一致。

7.2017年,出台《雅安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并对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了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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