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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政协第四届第二次会议14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8-07-31 17: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蒲建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广场舞地点划定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对您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市文化工作,积极为促进我市文化建设工作建言献策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针对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与市住建、公安、文体广新和雨城区政府进行协调研究,现对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设施建设

关于您建议在城区建设过程中,规划广场舞活动区域的问题。近年来,我市规划建设部门在城市公园规划建设过程中,加大项目公共活动空间的配套建设,目前、在已完成的熊猫绿岛公园、北纬30度公园、姚桥新区滨河公园、桃花岛等公园建设过程中,均规划建设了宽敞空旷的公共活动空间,供大市民朋友进行休闲、娱乐活动。另一方面将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整合、利用现有的公共空地、文化广场等资源,合理划定跳广场舞的范围,吸引公众到远离居民区的户外以及室内跳舞,消除广场舞对小区居民的干扰,使市民“舞有所场”,多措并举的增加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的供给,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规范管理广场舞健身活动

全民健身是面向全民的公益事业,需要政府主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我局在职权范围内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联动,为切实规范广场舞活动开展,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全体动员。广场舞作为一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一方面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带来的噪声问题也不容小觑。对此,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环保治理工作,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对“广场舞”爱好者进行了现场法制宣传并与其沟通交流,引导其应当遵守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开展广场舞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合理选择场地、时间,控制音量,不得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并明确了相应的罚则。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对广场舞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市民中广泛树立“文明健身,环保健身,共建和谐雨城”理念,着力提升市民积极参与提升魅力雅安城市品位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联动,依法执法,规范有力。与环保、文体广新局、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强化检查治理,抓噪声源头控制,对广场舞噪音进行检查治理,对需要作出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危害程度作出处罚。为加强对全市城区广场舞噪声污染的治理,针广场舞噪音问题,配合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50余人次,车辆320余台,公安机关共查处存在噪音扰民的广场舞场所20处,广场舞噪音55起。

三、探索有效管理办法,树立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关于您建议设立地方性广场舞组织机构、成立广场舞管理小组和规定广场舞娱乐时间的问题。由于广场舞娱乐活动涉及范围较广,人员较多,不仅是场地划定的问题,还存在噪音扰民、治安管理等一系列的问题,我局会同住建、文体广新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研究情况如下:

市住建部门表示,据了解,目前成都、眉山等周边城市已对广场舞娱乐活动开始实施有效管理,对广场文化活动的时间、地点、音量控制进行了明确规定,我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成都、眉山等周边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后实施。

市文体广新部门认为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分工协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精神,严格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行为,树立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机构。已建成的活动场地及设施,隶属所在公园(绿地、广场)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办事处、乡镇村民委员会、居住小区居民委员会等。隶属单位为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安排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场地设施的使用情况、管护情况和需求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和场地维护工作。二是为保证群众健身的科学性、安全性和实效性,每个活动场所应当明确管理单位、负责人、健身指导员、安保人员、活动项目、健身时间、安全须知等,制作安装标识标牌,并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注册和挂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增强挂牌场所示范性和吸引力。三是建立和完善广场舞健身活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针对在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或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不良情况,各相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引导、劝离,对造成严重后果或其它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切实规范广场舞活动的开展,推动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雅安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联系人:张 蕊,联系电话:2624473。

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7月25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目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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