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主要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雅食药监食罚[2018]29号 |
雅安红瑞加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标识、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
雅安红瑞加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雅安红瑞加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标识、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牦牛酸奶粉固体饮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 ,容易辨识。”的规定。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
自觉履行 |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