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雅安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确定了2018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新标准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与去年确定的低保标准相比,新标准有了大幅提高。其中:城市低保标准从460元提高到520元,增加60元,增幅达13%;农村低保标准从275元提高到340元,增加75元,增幅达27.3%。同时,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由去年的185元缩小到170元。
该标准的实施,将惠及近全市30000名城乡困难群众,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