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局党组坚持会前学法、任前学法、常态学法、年度述法“四位一体”的学法用法机制,中心组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全年不少于2次集中学法,使集体学法,常态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积极选送市县(区)民宗系统干部到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省民宗委、省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民宗系统干部依法治国理念,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三是运用好全省统一的公务员在线学法考法网络平台,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活动。四是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档案制度, 形成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