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联合发布了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0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310元/月。本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市民政局将根据此通知精神,结合雅安实际,尽快提出2018年度雅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按程序报批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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