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开展了“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三大救助。截至4月,累计实施城乡医疗救助26592人次,支出救助金1487.334万元。住院救助4773人次,救助资金1126.84万元;门诊救助6610人次,救助资金82.94万元;民政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症病患者等15209人参保,资助金额277.554万元。我市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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