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张家湾煤业有限公司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抵扣税款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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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荥经县张家湾煤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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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91511800X21434107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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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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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荥经县荥河乡楠木村三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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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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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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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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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性质 |
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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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雅安市荥经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荥经县张家湾煤业有限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2014年取得不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金额37638.71元,申报抵扣进项税金6398.58元。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税款6398.58元并加收滞纳金,截至目前,税款及滞纳金已依法全部追缴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