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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深化推行村官代办制

来源:宝兴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14 17: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解决基层群众办事“来回跑、成本高”等突出问题,为民排忧,为民解忧,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依法依规、义务便民、优质高效”的原则,构建 “群众动嘴、干部跑腿”的村官代办工作机制,我县切实深化推行村官代办制度。

5月8日,我县制定了《宝兴县深化推行村官代办制的办法》。以五保、低保、贫困户、重病户、残疾人等出行不便、办事困难的特殊群体为主,《办法》明确了民政和社会保障类,计生服务类,村民建房、商品林采伐申请类,矛盾纠纷类、兵役登记类、灵活就业类、社会保障参保类、服务村民等八大代办事项,明确了问事、受理、代办、回复、建档五个代办程序。

同时,还明确了以下四个工作机制。

一是村官下访机制。根据乡镇工作实际,可每周确定2至3个工作日为村官下访日,定期收集、受理群众代办事项,也可以随时深入村组,随时收集、受理群众代办事项。根据基层群众需求,由县政管办负责,定期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乡镇和村组,有针对性开展政务服务下基层活动,现场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是监督奖惩机制。由乡(镇)纪委负责对村官代办工作进行监督,重点对不按规定代办的、无正当理由导致代办事项不能正常办结的、违规收取代办费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立村官代办奖惩机制,将村官代办纳入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官代办工作的目标考核范畴。

三是县乡联动机制。根据代办事项受理权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除了负责受理本乡镇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外,同时负责做好本乡镇需要上级部门受理事项的收集、转报、反馈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村官代办服务窗口,一站式受理、转交办、反馈乡镇转报的村官代办事项。

四是统筹兼顾机制。严格执行“三必访、四必问”制度,将村官代办与“走基层、转作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政务服务下基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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